印台区严格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确保干部公正选用
来源:本站    人气:4714    发布时间:2011-09-23

为充分发挥干部档案在干部任用中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实行)》,充分发挥干部档案审核在防止选人用人视察失误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印台区结合自身实际把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与干部任前鉴定制度、干部任前公示制度一道组成干部任前监督的三道“保障”。

    明确档案审核程序,确保干部档案审核顺利开展。全区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和其他选人用人工作中,对确定的酝酿人选、考察对象或者拟提拔人选实行任前档案审核制度。着重对涉及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学历、身份及政治面貌等敏感问题的,对照干部档案资料一一核实,经初审、复审确认后填写“干部三龄两历”认定表。干部任免事项确定后,再根据《“干部三龄两历”认定表》信息对拟用干部进行任前公示。任职后要把拟用时确认的信息作为今后各种信息的重要依据,原则上对干部的自然信息不再做变更。

    加强干部档案的审核,确保干部档案的真实准确。为有效防止用人上的失察失误,对任前干部五个方面内容基本信息进行严格审核。一是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包括“三龄一历”、身份、任职经历等;二是成长经历与一贯表现,了解干部的成长经历和性格特点、一贯表现,与考察反映情况有机结合、综合分析,对干部作出客观、真实、准确的评价;三是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身份经历、考核奖惩等方面材料要求齐全;四是材料内容是否真实,审核干部档案中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有无不实、涂改、造假等现象;五是其他可能影响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情况。根据审核出的问题、档案中缺少的主要材料进行逐一登记,结合实际找出了问题的原因,反馈到所在单位,让单位对档案中的缺失材料进行了补充。

    充分运用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结果,确保干部公正选用。确定干部考察人选后,考察组应立即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调阅暂管,进行审核。干部任职前,工作时间、政审考察、学历职称、政治面貌、奖励惩处、职务变动和工资待遇等材料必须齐全、真实,“三龄一历”必须准确无误。拟提拔人选“三龄一历”及其他情况认定无误的,进入正常干部工作程序。干部档案中“三龄一历”混乱,而又缺乏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和证明材料,或者干部档案材料涂改、材料虚假及重要问题情况不明,造成不能完整反映干部的历史或不能真实反映干部的情况,影响干部任用资格、条件的,干部任用程序暂缓进行。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坚持政策、实事求是、按照程序、讲究公正,大力加强干部任前监督,减少干部任用的失察失误,更好地维护组织部门实事求是、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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