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委组织部:三项举措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来源:本站    人气:4081    发布时间:2013-02-26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做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批示后,印台区委组织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统筹部署,周密安排,采取“三举措”,传达贯彻落实批示精神,切实改进组织部门自身作风,为新一年组织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批示精神,提高组工干部思想认识。通过召开部机关全干会,全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并就区纪委、区监察局对全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的要求进行安排部署。教育引导全体组工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牢固树立艰苦奋斗的事业观、价值观和生活观,争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传播者、示范者、实践者,真正把批示精神落到实处。二是进行“六个结合”,切实增强组织部门优良作风。要求组工干部把学习批示精神与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章、习近平同志近期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及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区委九届三次会议精神、区纪委、监察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结合起来,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印台区党员干部“十不准”,全面查找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下定决心,改出成效,使全体组工干部以新的姿态、新的面貌、新的作风推动全区组织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践行“快、严、实”标准,监督批示精神落实到位。印发《印台区委组织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工作方案》规定春节期间从简安排各项活动,严禁茶话会、联欢会;严禁搞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年终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严禁滥发奖金、津贴;要求人人参与,创建节约型机关建设,减少机关水、电、纸等能源消耗。要求全体组工干部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切实践行批示精神、八项规定和十个不准,养成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创优环境,全力推进我区组织工作再创新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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