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三凸显”助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来源:|0    人气:6945    发布时间:2017-08-10

印台区目标责任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原则,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过程凸显阳光。充分重视日常考核,对各单位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做到平时检查或随时抽查,将考核工作融入追赶超越季度点评中,让平时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重要依据;年终考核时,区委派出5个考核组赴全区65个单位通过召开汇报会、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进行考核,各考核组根据考核结果推荐优秀等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评价凸显民意。建立上评下、下评上、左右互评立体式评价体系,采取召开测评会、发放调查问卷、单独谈话等方式,让被考核单位全体干部,基层单位负责人,系统或行业“两代表一委员”评价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区考评办结合各单位共性指标赋分、民意调查、奖惩情况、“一票否决”等,将各方考核结果按比例换算汇总形成年度考核结果,通过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

结果凸显运用。将“三项机制”与考核工作紧密捆绑,注重考核结果与干部评优选优、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党政正职有资格评为优秀等次;单位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取消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评优资格。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或较差等次的,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使用,班子成员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一年内单位不得提拔使用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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