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2010年选聘生到村(社区)任职暨升级晋档创先争优工作会
11月25日,印台区2010年选聘生到村(社区)任职暨升级晋档创先争优工作会在印台商务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会上,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崔歆同志与2010年新到的16名选聘生签订聘用合同书,其中12名选聘生任村支部书记(主任)助理, 4名选聘生任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助理。这是继2008年来我区第三批新到任的大学生“村官”,目前全区大学生“村官”已经达到36名,分布在全区的32个村和4个社区。
印台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崔歆同志与2010年新到选聘生签订聘用合同书
在会上,大学生“村官”马超、慕慧霞、武帅、韩文娟等四位同志,从工作收获、心得体会以及新任村官的认识和设想等不同角度,作了交流发言。就下一步工作,崔歆同志对大学生“村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立足大局,志存高远,深刻认识大学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重要意义。他指出大学生到村(社区)工作是充实基层干部队伍,加快农村和社区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的需要,是促进青年成长成才的需要,希望全区的大学生“村官”能够在基层岗位上,挑战自我,磨砺成才,建功立业。二是要勤于学习,勇于实践,不断提高从事基层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大学生“村官”要按照“找准定位、调整心态,勤于学习、扎实工作,积极奉献、务实创新”24字要求,不要辜负组织、社会对大家的关心和厚爱。三是要自加压力,不断进步,自觉树立大学生“村官”的良好形象,力争做到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形象;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形象;谦虚谨慎、廉洁自律形象。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毕业选聘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会上同时下发了《印台区高校毕业选聘生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