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印台区将村级阵地建设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采取区级部门援建、乡镇帮建、村上自建等措施,先后对全区106个村级活动场所进行了新(改扩)建,彻底解决了村级党组织办公无阵地的问题。
印台区委为每个村确定了1个区级包抓部门,结对帮扶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对发展潜力大的村,按照200平方米标准实施新建;对发展有限的村,按建筑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进行建设,按标准配套办公用品,实现“标准统一、质量优良、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要求。为解决建设资金问题,区委采取“项目支持、财政投入、部门帮扶、镇村弥补”的方式,加大筹资力度。在建设过程中,要求新建活动场所严格按照全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图纸方案中的“关中方案九套”执行,不随意改变建设规划、降低建设标准,不追求豪华。统筹安排,充分整合利用农村学校布点调整,闲置土地、房屋等现有资源,尽量避免重复建设,坚持“一室多用”,最大化地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作用。